关于对郭某予以退学的决定

2021-06-23 11:57

郭某,学号:1901******,男,深圳研究生院汇丰商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,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逾期2周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根据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第十二款的有关规定,经2021年6月2日教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郭某予以退学。学生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。

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,可以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诉处理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
特此决定。

北京大学

2021年6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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