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袁某予以退学的决定
2022-01-12 15:16
袁某,学号:2001******,男,深圳研究生院汇丰商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,于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逾期2周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根据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第十二款的有关规定,经2021年12月15日教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袁某予以退学。学生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。
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,可以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诉处理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决定。
北京大学
2021年12月15日